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阳康”后还会再次感染吗******
社区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月6日,河南省新冠病毒感染率为89.0%。“阳康”后再次感染的概率高吗?如何防护?“复阳”与再次感染有何不同?
1月9日,河南省疾控中心主任郝义彬说,相较于此前的其他变异株,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传播力、免疫逃逸能力都有所增强,但根据流行病学研究和临床观察发现,“阳康”后3—6个月内发生新冠病毒再次感染的概率比较低。同时,去年12月份以来我省开展的本土病例基因测序结果显示,BA.5.2分支占94.5%,BF.7分支占4.4%,BA.5.2.20分支占1.1%,我省现阶段流行的毒株仍以BA.5.2为优势毒株,暂未发现新的变异株,所以短期内再次感染同一变异株的可能性较小。
河南省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郑大一附院副院长张国俊介绍,新冠病毒感染有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一旦出现这十个表现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做抗原检测或者核酸检测显示阳性就可以确定感染新冠病毒了。
“复阳”与二次感染有什么区别?“这是两个概念。”张国俊说,当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康复后核酸检测再次出现阳性的情况即是复阳,复阳患者的CT值一般大于35,多认为是体内病毒的一些片段,没有传染性,也没有致病力。从复阳发生率来看,既往原始毒株有5%到15%的复阳率,目前奥密克戎毒株的复阳率总体并没有增加。
二次感染则是康复后的患者在一定时间跨度后,再次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核酸检测CT值一般小于35,可能是因为患者的免疫功能下降造成了二次感染。据介绍,奥密克戎的二次感染率是早期毒株alpha的5倍,达到了3.31%。
如何预防二次感染?
郝义彬认为,预防再次感染最好的办法仍是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包括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勤通风、接种疫苗等;老年人和儿童康复后,要尽量减少聚集、保证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膳食加强营养;“阳康”6个月后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以强化免疫屏障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